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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债券市场发展阶段

发布时间:2021-08-10 08:55:29

⑴ 我国债券市场目前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未来发展方向

问题之一: 市场规模小,交易不活跃 在中国,债券市场本身就并不发达,而企业债券市场相对国债金融债的发展更加缓慢,在美国,企业债券余额则基本保持在整个债券市场的20%的份额。 交易不活跃是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面临的最突出的问题。债券的流通与转让只能在交易所进行,而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存在诸多限制性条款,按规定只有企业债券中信誉较高的才可获准上市流通,致使大多数企业债券无法在交易所上市转让,交易对象减少,市场交投不活,交易市场发展缓慢。二级市场的滞后,必然反过来影响一级市场的发行,从而制约整个企业债券市场的总体发展。问题之二:品种单一, 定价不合理 方向,两会期间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又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债券市场,推进债券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这是对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扩大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市场的再次强调。这些都说明政府高度重视资本市场的发展,并指明了债券市场的发展方向。 而且随着经济的逐渐复苏,和人们投资心理的好转,楼市政策的严格,资金的涌动方向不明的情况下,债券市场的前景还是看好的

⑵ 中国债券市场是怎样发展起来的

截至2018年末,中国债券市场存量规模达86万亿元人民币,其中国际投资者持债规模近1.8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6%。中国债券正式纳入国际主要债券指数,充分反映了国际投资者对于中国经济的信心,也是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取得新进展的体现,将有利于更好地满足国际投资者对人民币资产的配置需求。

陈湛匀指出:从上世纪80年代国债恢复发行,中国债券市场开始,截至2018年的10月末,中国债券市场已经超过了80万亿人民币,在全球债券市场的余额排名第三,公司信用债券也成为了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的债券市场。

著名经济学家,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首批统计学博士点专业博士。现任中国上海市投资学会副会长、中国商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中国粮食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中国首创拟人化资本运营专家,上海电视台“夜话地产湛匀妙语”栏目主持人,中国第一财经、东方卫视、凤凰卫视等媒体特邀嘉宾,长期应邀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香港大学授课,并被聘为国际论坛峰会和国外大学演讲,与英美法徳加拿大等国家名校进行学术交流,走访过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被誉为具有国际视野、最受欢迎的实战型权威金融专家。陈湛匀教授已获近20项国家、省部级优秀科研奖。陈湛匀教授长期专注于地产金融、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成长,对这些领域保持高度前瞻性,具有丰富的实际经营经验。他擅长实用解决具体方案,将广泛的商业知识和特定行业的深入了解相结合,致力于运用金融专业技术帮助企业提升可持续竞争优势、赢利能力,放大企业价值并创造价值,成功辅导不少企业上市。

⑶ 我国国债发展简史及过程

新中国成立后至今,我国国债的发展可以分为两个主要阶段:

第一个阶段(1950-1958年):

新中国成立后于1950年发行了"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成为新中国历史上第一种国债。在此后的"一五"计划期间,又于1954-1958年间每年发行了一期"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发行总额为35.44亿元,相当于同期国家预算经济建设支出总额862.24亿元的4.11%。

1958年后,由于历史原因,国债的发行被终止。

第二个阶段(1981年至今):

我国于1981年恢复了国债发行,时至今日国债市场的发展又可细分为几个具体的阶段。

1981-1987年间,国债年均发行规模仅为59.5亿元,且发行日也集中在每年的1月1日。这一期间尚不存在国债的一、二级市场,国债发行采取行政摊派形式,面向国营单位和个人,且存在利率差别,个人认购的国债年利率比单位认购的国债年利率高四个百分点。券种比较单一,除1987年发行了54亿元3年期重点建设债券外,均为5~9年的中长期国债。

1988-1993年间国债年发行规模扩大到284亿元,增设了国家建设债券、财政债券、特种国债、保值公债等新品种。1988年国家分两批在61个城市进行国债流通转让试点,初步形成了国债的场外交易市场。1990年后国债开始在交易所交易,形成国债的场内交易市场,当年国债交易额占证券交易总额120亿元的80%以上。1991年我国开始试行国债发行的承购包销;1993年10月和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推出了国债期货和回购两个创新品种。

1994年财政部首次发行了半年和一年的短期国债;1995年国债二级市场交易活跃,特别是期货交易量屡创纪录,但包括"3.27"事件和回购债务链问题等违规事件频频出现,致使国债期货交易于5月被迫暂停。

1996年国债市场出现了一些新变化:首先是财政部改革以往国债集中发行为按月滚动发行,增加了国债发行的频度;其次是国债品种多样化,对短期国债首次实行了贴现发行,并新增了最短期限为3个月的国债,还首次发行了按年付息的十年期和七年期附息国债;第三是在承购包销的基础上,对可上市的8期国债采取了以价格(收益率)或划款期为标的的招标发行方式;第四是当年发行的国债以记帐式国库券为主,逐步使国债走向无纸化。

1996年以后,国债市场交易量有所下降。同时,国债市场出现了托管走向集中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与非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分离的变化,呈现出"三足鼎立"之势,即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深沪证交所国债市场和场外国债市场.

⑷ 我国国债市场的发展历程

利用国债进行投资是政府有计划的配置闲置资源,是在内需不足和出口乏力的宏观经济形势下支持国家保持较高水平的投资,筹集建设资金,扩大建设规模,并使经济结构的调整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条件;国债发行是政府弥补财政赤字、调整结构、调节货币流通、影响外汇收支、促进供求平衡的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国债提供的信用工具,在启动投资的同时,提供了公开市场操作业务理想的工具,进一步推动了证券与金融市场的改革,国债所发挥的作用对宏观经济的全面平衡和稳定发展有着不可低估的意义。

1981年1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财政部开始发行国债。经过25年的发展,我国的国债市场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表现在以下方面:

1. 发行规模迅速增大

这些年来,我国国债的发行规模快速增加。如下图。


2. 发行种类较多

我国国债的发行种类包括凭证式和记帐式两种,前者针对社会公众,后者主要针对机构投资者。前者流动性较差,而后者可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者交易所市场买卖。从期限上讲,1年以下的国债在2005年以前是没有的,从2006年开始发行了真正意义上的短期国债。长期债券的发行也很少,例如,在2001年7月31日,财政部发行了2001年第七期记账式国债,期限为20年。

3. 国债发行方式越来越合理 尽管还存在一些问题

从1981-1990年,我国国债的发行基本上是依靠行政摊派的办法完成的。

1991年,财政部第一次组织国债发行的承购包销,这标志着国债一级市场初步建立起来。承销制是一种协议性的市场发行制度,这种发行方式有两个特点:一是由承销合同确定发行人与承销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二是承销人向投资人分销,而分销不出去的部分由承销人自己认购。

自1999年第九期记账式国债开始,中国的国债市场发行基本上采用招标机制。从招标的标的物来看,经历了交款期招标、价格招标和收益率招标的方式;从竞标规则来看,财政部先后在短期贴现国债发行中采用了"荷兰式"单一价格拍卖方式,在中长期国债和附息债券的发行中采用了多重价格拍卖方式。2004年总共14期记账式国债中,只有4期按照单一价格拍卖方式,而剩余14期都是多价竞价。

在我国,只有国债承购包销团成员才分别有权参加记账式国债拍卖活动,包括竞争性投标和非竞争性投标。其他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只能够参加凭证式国债的购买,或向参与国债投标的承销商认购国债。

为了进行必要的投标筛选,财政部在国债拍卖前通常不仅规定最低、最高投标量限制,还通常设置一定的投标价格区间。这一措施也会减少独立投标人的数量,鼓励小规模投资机构和个人进行投标和并,从而产生投标过程中非竞争性行为的效果。比如,2001年7月31日,财政部发行了2001年第七期记帐式国债,招标区间定在4.25%和5.25%,期限是20年。由于市场普遍认为发行利率较高,所以在发行区间大力追捧,大批自营商拆借资金购买国债,并且该国债在上市之后价格迅速上升了20%以上。这说明,如果设置了一个错误的价格区间,会给市场带来冲击,或者影响国债的发行,或者影响国债财政负担。

4. 国债交易市场活跃 交易手段灵活

国债交易包括现货交易、回购交易,也包括2005年6月份和2006年2月份推出的远期和利率互换相续出现。国债的期货交易也有望恢复。

在1997年之前,国债交易基本上都是现货交易。1997年银行间债券开展质押式回购业务。在国债市场上,质押式回购量一直大于现券买卖量,质押式回购为投资者短期融资提供了一个很好的途径。2004年,我国又推出买断式回购。这一方式有助于债券的流通,也有助于在市场中实现套利,进而有利于债券的定价。

我国债券交易市场包括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这两个市场的交易规模都有了长足的发展。以银行间市场为例。2006年全年的交易规模为382053亿元,而2001年才40940亿元。4年的时间,交易量增长了近8倍。

在我国,银行间交易规模要远远大于交易所市场。如下表。


注: (1)2004年以来的回购交易数据包括质押式回购与买断式回购;(2)现券成交金额只计算买入或卖出数据;(3)回购成交笔数与回购成交金额均为首期数据。

数据来源:中国债券信息网。


在银行间市场中,7天质押式回购的交易规模所占比重最大,占全部质押交易规模的将近75%。

5. 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得以开展

199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恢复了公开市场业务,有力地促进了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展。央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来调控和引导一级交易商在市场的交易,并传递和影响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结算业务;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的债券回购利率,成为银行同业间债券回购利率的指导性利率。

6. 交易机制更加完善,市场交易主体扩大,参与者增多

2000年4月,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出台,下列机构可成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从事债券交易业务:(1)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及其授权分支机构;(2)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3)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国银行分行。

2002年4月15日将银行间债券的准入制度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实行准入备案制,向所有可以投资国债和金融债的金融机构以及各类投资资金开放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银行间债市交易主体成分不够的问题。2002年6月17日起,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开始试点,将个人投资者纳人银行间市场。2002年10月29日,银行间债券市场向非金融机构开放。2004年2月16日,银行间债券市场向外资银行开放。2006年,在中央国债公司直接或间接开立一级托管账户的投资者共6439个。在总体上看,投资者的类别相当广泛,基本覆盖了几乎所有种类的投资者群体

在交易机制上,由过去的单边报价过渡到双边报价。双边报价,实际上就是国外的做市商制度。这一制度对于活跃债券交易,更好地发现债券价格非常有利。

⑸ 债券市场的发展条件有什么哪些因素有关

企业债券和股票一样是资本市场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市场结构要求包括企业债券在内的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共同协调发展,这既有利于金融领域的改革,社会信用的优化,同时又是企业多渠道、低成本筹集资金的市场基础。

现阶段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存在着以下主要问题:
①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小,满足不了投融资需求,结构不合理。由于我国目前企业债券的发债及拟发债企业主要集中分布在交通运输、电力、煤、制造业等具有相对垄断地位的基础性行业,而且主要属于特大型企业,覆盖的范围很小,加上发行额度的限制,企业债券发行的规模很小。债券市场交易品种少、期限不合理、无法满足投资者的多样化需求一直是困扰债市的一个突出问题。我国债券市场发行的多为固定利率担保普通债券,可转换债券、无担保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出现较晚,发行量较少。
②企业债券品种少,结构单一。在企业债券市场,目前市场交易的品种只有按年付息和到期付息两种,与股票市场相比,就显得品种单调。债券品种的单一,不仅难以满足各类投资者的不同需要,限制了企业债券二级市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而且也使发行企业没有过多的选择余地,不能根据具体的资金需求特点设计合适的发行品种。
③企业债券发行市场具有明显的管制特征。在发行环节,债券发行实行实质性审批,难以采用法律、法规许可之外的金融工具,从而债券品种的创新受到极大限制。同时,债券价格、证券经营机构的行为、发行对象和发行区域等也都受到管制。
④企业债券流通性差。相对于发行市场而言,我国企业债券的流通市场则严重滞后,缺乏统一、有效的流通市场。债券市场的流动性是指在尽可能不改变价格的迅速买卖债券的能力。流动性是衡量一个市场成熟重要标志。债券市场流动性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发债融资能力和筹资成本,也关系着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保持市场充分的流动性有助于增强市场的稳定和增强市场参与者,对市场稳定的信心。长期以来,阻碍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的重大障碍是市场分割流动性不足变现能力弱的问题。原因:过严的管制,严格的审批制度,导致了企业债卷的发行规模小,直接影响了企业债卷市场的发展。同时,在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承受能力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也不利于投资者拓展投资渠道,规避投资风险;中介机构存在缺陷。企业债券的发行和流通,离不开中介机构的参与。中介机构本身的独立性、客观公正性以及投资者对中介机构的认可程度等等都会影响企业债券的发行与流通。而我国的中介机构曾受计划经济限制,在我国发展的历史不长,并很多都是从政府机构中脱胎、衍生而来,从而导致了它们在业务内容、人际关系等方面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就严重影响了其本身的独立性和客观公正性,使得潜在的企业债券投资者望而却步。

5)多头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债券市场现有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公司债,分属四个不同的监管机构监管。国债一级市场由财政部管理,二级市场一部分由证监会管理(交易所部分),一部分由人民银行管理(银行间市场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由人民银行管理。发改委管企业债,证监会管公司债,不同的债券在审核程序、发行程序、发行标准和规模、信息披露等各个环节中监管宽严不一,不利于债券市场的快速协调发展。目前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制具有鲜明的行政色彩,由于严格的发行限制、复杂缓慢的行政审批制度以及须主要银行提供信用担保、发债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40%等要求,严重阻碍了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

6)公司债券融资额远小于股权融资额债券融资额在我国债券市场总体发展不足的情况下,企业债券发行量在债券发行总量中又只占很小的比例。近年来,我国国债和金融债的发行量都在不断增加,国债年发行额从上世纪90年代初的197. 23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2996亿元,金融债也从最初的不到100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5852亿元。但与国债和金融债发行额的快速增长相比,企业债券发展相对滞缓。从1990年到2005年企业债券发行量从100多亿变到650亿,仅增长了500多亿,而且其间发展极不稳定。虽然我国从1998年以来发行了多只“企业债券”,但是这些企业是属于政府分支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并且有财政性资金提供担保,所以这些债券本质上是属于中央政府机构债券,而它们却占我国企业债券发行额的40%以上。所以,从本质上看,企业债券总的发行量相对来说是很小的。
与国债和股票交易市场相比,我国公司债券交易市场的交易量在二级市场明显偏低。2001年沪深两市共有15只公司债券,总市值约300亿元,每天的交易量只有几十万元。即使在2001年债券市场行情较好的情况下,公司债券的换手率仅为0.23,而交易所国债市场的换手率为2.1,A股市场(上海交易所)的换手率为192。可见,投资者对公司债券投资需求远不如市场中的其他交易品种。无论从一级市场的筹资额度还是从二级市场的交易量状况,都可明显地看出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明显存在着股市强、债市弱,国债强、公司债弱”的特征。这与我国快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不适应的,与我国日益增长的企业融资需求也是不配套的。我国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缓慢,已经成为一种很不正常的现象。

7、企业债券市场信用评级制度的缺陷。目前我国信用评级由于存在着许多问题,并没有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信用评级机构缺乏一定的公正性。在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企业债券进行信用评级的都是独立的信用评级机构。但在我国,企业债券信用评级机构大都是政府部门或人民银行的附属机构。信用评级机构缺乏权威的评级技术。与成熟市场相比,我国的信用评级机构在评估技术和经验上,也存在一定的差距,从而导致所评出的信用级别的权威性较小。(1)缺乏高信誉的评级机构,评级市场尚未步入良性循环。2)债券评级需求不足,信用评级的地位难以确立。3)外部环境不佳,限制了信用评级的发展。

8、中国处于经济转轨时期,这使得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出现了问题。
指标配额目前我国对于企业债券的发行实行的是额度管理的审批模式。在对企业债的发行额度进行行政分配时,往往按“济贫”原则,把企业债额度分配给有困难、质量较差的企业,而并非进行资金的优化配置。
发行利率管制根据我国证券法规定,企业发行债券采用的收益率不可高过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40%。这样的定价既不能有效反映风险状况,也使债券的发行方和购买方无法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
强制担保既然债券发行是计划分配的、价格是管制的,没有充分的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又是面对大量散户来发行,自然就需要银行担保,这就使得债券的发行不是自由化的。

违约处理我国对发行企业的违约行为通常也不是通过市场约束原则来解决,而是出于保持社会稳定的目的,通过行政干预,要求销商后续发行。这样,发行企业的违约责任就转嫁给了承销商,使得承销商面对的压力极大。所以,就不能良好的规范发行企业的一些行为。

9、缺乏良好的法律环境和税收政策

1)目前的法律架构不利于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与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直接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存在着模糊,冲突或限制市场发展的因素。
(2)较高的税负影响了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基金和国债由于利息免税,成为人们优选的长期持有的品种。因此,从税收角度看,公司债券在各种金融产品中并不占有优势,而处于相对劣势。

10、基础设施不配套
(1)登记结算系统不统一,公司债券的登记结算系统分割为两部分:发行(包括未上市流通)部分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上市流通部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沪分公司。
(2)转让交易系统不完善,证券交易所是我国公司债券交易的惟一合法场所,而交易所的报单驱动撮合交易机制难以满足大宗非连续性交易需求,因此使交易所公司债券交易清淡,大资金无法进出。

企业债券的固有特征和现有市场的不成熟性
首先,企业债券的固有特征和交易所过高的交易成本影响其上市交易。由于发行人利用债券方式融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因此出现单只企业债券在发行金额、期限、票面利率、信用等级、赎回与回售、担保方式、发行对象等发行条件上的巨大差异,而交易所证券交易品种一般具有设计标准化的要求。因此,就企业债券整体而言并不适合交易所的上市机制,只有少数具有市场指示意义的品种才采取交易所交易方式,而更多的品种则应在场外市场交易。其次,债券具有低风险固定收益的特性,投机性较小,企业债券购买者一般做长期投资性持有,这样也会导致债券交易的非连续性,使得有价无市成为企业债券市场的正常现象。另一方面,债券投资又具有现金管理的作用,债券交易通常也就表现出大宗批发交易的特征,因此交易所的撮合交易机制难以满足企业债券的大宗非连续性交易。
再次,从现有企业债券市场管理体制看,发行和流通分裂为两个系统(发行系统由国家计划部门管理,交易所上市系统归中国证监会管理),由于两个系统管理体制的差异和衔接的困难,企业债券发行和上市不能形成连贯的机制,这也是造成企业债券流通不畅的重要原因。

社会横向信用体系缺失
经过长期的制度演进,我国形成了一种计划经济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纵向的社会信用体系(所谓纵向的社会信用体系,简而言之就是下级对上级、地方对中央、个人对集体的信任这样一种信用体系)。而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横向信用体系(所谓横向的社会信用体系,简单说就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相互信任这样一种信用关系所形成的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形成。依赖这种纵向信用体系,国有银行能够大量吸收社会储蓄,同时,这些储蓄又因为这种依托于国家信誉的纵向信用,转换成为国债资金、银行贷
款、股市资金等,从而构成对国有经济的金融支持,防止了国有经济比重的过快下滑。

二、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外部瓶颈
1、政府对企业债券市场的限制过多
第一,政府对企业债券的发行额度实行总量和结构控制。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发行债券是企业进行直接融资的常用手段,一般只要符合发债条件的公司都可申请发行,没有额度限制。

第二,政府采用行政方法对企业债券进行定价,使企业债券发行价格缺乏弹性。企业债券的发行价格与其利率密切相关。

第三,政府实行优先发展股票、国债的倾斜政策。政府发展证券市场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优化资源配置,二是对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推动经济体制改革。在二者不可兼顾的情况下,通常选择后者。因此股票市场的发展得到
了更多的支持,而忽视了企业债券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

2、缺乏权威的债券评级机构

成熟的证券市场上企业债券规模大的一个原因在于有权威的评级机构对各种债券进行评级,从而使投资者能够识别其风险和收益,以便进行选择,对发行者和承销商来说也便于销售。我国《公司法》虽然对企业债券的发行提出了较为严格的条件,但离国际通用的债券发行基准还有一定差距。

3、担保机制不完善
企业债券发行的根本风险在于企业效益的不确定性。因此债券担保是影响企业债券发行的一个关键因素,有效的担保不仅可以使企业债券得以顺利发行,还会降低企业债券的兑付风险。但实际上,一些担保单位不具备《担保法》规定的担保资格或不愿意承担担保责任,使企业债券的担保常常流于形式,一旦企业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政府往往采取行政手段要求承销商垫付资金或用财政资金来解决。
4、信息披露制度没有很好地建立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规定“公司与资信评级机构应当约定,在债券有效存续期间,资信评级机构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但对披露的内容、格式、时间和真实性没有明确要求,中报、年报以及重大事项等信息
持续性披露制度尚未建立,证券经营机构的经营与资信状况也缺乏有效的公开披露渠道,使投资者对购买企业债券疑虑重重。
5、缺乏给企业债券定价的基准利率
从国际证券市场来看,一般将国债的收益率视为企业债券定价的基准利率,因为国债风险低,安全性高,流通性好,变现能力强,且期限品种多,证券市场的参与者一般都以其利率为市场利率的基准。而我国国债市场不发达,在整个证券市场上没有一个基准利率,给企业债券的定价带来了困难,使企业债券利率很难对投资者产生吸引力。
希望采纳

⑹ 如何促进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

发展与完善企业债券市场的方略
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证明,没有债券市场的证券市场是畸型的,也是“短命”的,举债是公司发展的最本能的融资方式。因此,在发展我国股票和国债市场的同时,要大力发展企业债券市场。
1.修正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按照实行国民待遇和国际惯例的要求,调整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法规条款应明确地界定企业债券的含义和内容,统一规范提法和管理,《债券管理条例》以及《公司法》和《证券法》中有关企业债券的条款必须统一,使债券融资行为有统一的法规约束。尽快出台与形势发展相适应的《管理条例》。应尽快颁布实施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新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新条例应该充分体现企业债券市场化改革基本方向,要在审批制度、利率水平、资金使用、中介机构的作用、强化社会监督各个方面,全面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对企业债券融资的基本要求。另外,要我们应当在相关的证券法规的基础上,制定与完善企业债券发行的法律法规,从而规范企业债券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的运作。必须尽快出台新“破产法”,允许发债企业破产,同时还应加强《破产法》有关条款的可操作性,完善破产机制,使企业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2.从制度安排入手,在发行制度、交易制度、市场准入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诸方面进行改革,为企业债券的发展拓展出较为广阔的空间
具体说来,应在以下几方面实施新的制度安排:第一,要改革企业债券的发行制度。将企业债券的发行方式由过去的审批制变为核准制,监管机构只需对合规性进行审核,不介入具体事务;放松直至取消企业债券发行的额度控制,在符合市场规则的情况下,企业有能力发行并能及时兑付,就应给其扩展规模的机会,等等。第二,逐步实现企业债券利率市场化,使企业债券发行利率的制定不再比照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而是以国债收益率为基准,按信用级别的差异增加不同的幅度制定,充分体现企业债券定价的市场化和风险差别收益的补偿性。第三,应加强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与实施力度,增强企业运作的透明度,增强证券交易的透明度,为投资者营造一个公开的投资环境。第四,应加强监管体系的建设,尤其是要加强对企业财务状况的监督,保护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第五,要加强市场投资者结构建设,主要应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逐步放宽对社保基金、保险公司、银行以及其他机构进入企业债券市场的限制,同时应设立以企业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的企业债券基金。市场投资者结构的改变,不仅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弱信息的不对称,也能有效解决“搭便车”问题。’
3.通过产权改革,塑造真正的企业债券市场主体
从性质来看,企业债券作为一种借贷契约,是拥有独立财产的借款企业与债券持有者之间签订的表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契约。对发债企业而言,它代表其按约向持券人支付本息的财产义务,而对持券人而言,则代表其要求发债企业如约还本付息的财产权利。财产是实现企业债券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经济基础和法律基础,而拥有独立的财产则是构成企业发债的制度前提。而我国的现状是企业债券的主要发行者——国有企业并不具有独立的财产,也就无力承担债券融资的风险。为从根本上促进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必须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理顺企业与政府间的产权关系,使企业能以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承担发债责任和风险的载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宗旨是实现财产权的分散化,明确界定和充分保护产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换企业经营机制,途径则是大力推进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国有资产运营和监督机制等。只有经过规范的产权制度改革后产生的我国公司制企业和公司制金融机构才能拥有真正独立的法人财产所有权,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也才能成为真正理性的“经济人”或市场主体。在此基础上,企业才能转变“重股轻债”的观念,才能真正承担债券融资的风险与责任。这样,企业在做出发债决策时才会具有内在的约束力,即才会根据融资成本的大小及融资行为对企业资产价值的影响来确定最佳资本结构和相应的发债规模。进而,企业也才会根据对自身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的预测,灵活选择不同的债券期限和本利支付方式等。
4.提高企业债券信用程度
为树立企业债券良好形象,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第一,规范举债企业行为,提高企业信誉。发行企业债券的企业应接受市场和投资者的合理约束和监督,同时应解决企业债券发行后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机制问题,挑选最优质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使企业债券成为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投资产品,确保企业债券的到期偿还。企业债券在我国没有得以充分发展也和我国部分企业的不守信用有很大关系,所以,有效的偿债保障机制是我国企业债券得以顺利发行的必要条件。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经过长时间的市场演变,通过债权人和债务人无数次的博弈,偿债保障机制已经比较完善。主要包括抵押、担保、可转换,以及破产清算与重组、“戳穿公司的面纱”等。除此之外,债券保险应该说也不失一种不错的保障机制。第二,建立企业债券评级体制,树立中介机构信誉。我国自2001年开展企业债券信用评级制度,目前,我国的评级行业才初具雏形,面对人世的挑战,我们应借鉴并吸取国外评级机构的先进经验,深入研究和开发评级技术,建设强大的评级队伍,创出既符合国际惯例又符合我国国情的评级体系,借助政府的推动作用,逐步发展成为有影响力的权威评级机构,使企业债券信用评级制度向国际化和规范化迈进。第三,完善相应的企业财务制度,建立健全由第三方托管的偿债基金,保证企业的偿还能力。
5.调整企业债券的期限结构,并不断进行品种创新,满足不同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我们要打破《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对利率的僵硬规定,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进行创新的能力,由企业根据自己的信用级别及偿债能力制定相应的利率,将企业债券的利率水平与风险进行挂钩,或根据市场供求状况相对自主地确定发行利率。同时,加强对企业债券期限结构的设计,发债企业可根据自身对于资金期限的不同需要而制定相应的还债期限,改变目前债券期限单一的格局。在品种设计上,针对投资者的不同需求设计债券品种,期限上做到短、中、长期连续,付息方式做到一次付息、贴息与按年、半年、季度付息等的品种齐全,便于投资者按自身需求选择持有。我国可借鉴美国企业债券市场的经验,在市场条件成熟时,推出具有灵活的期限、还本付息方式或清算时债权人具有不同优先地位的债券品种。最简单的如浮动利率债券,它是发债企业即使在债券到期前亦能根据市场利率的变化调整息票利率,而可转换债券则是普通债券与期权结合的产物,它赋予持券人在将来按约定价格将债券换为该企业股票的权利,受到那些对公司股价持乐观态度投资者的欢迎,也使发债企业因提供了这种选择权而可压低债券利率,有利于在保持股价稳定的前提下完成筹资计划。又如附提前赎回权的债券,它是发行企业可按约定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原发行的债券,作为补偿,该赎回价格一般高于债券面值,它使企业在利率下降时以更低利率重新发债成为可能。
6.加快企业债券运作中介机构的规范发展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从广义上讲,参与企业债券运作的中介机构主要应有信用评级机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企业债券作为一种信用工具,能否发得出去,到期能否及时兑付,关键在于发行人的信用级别的高低,投资者判断某种企业债券是否具有投资价值,信用评级公司作出的评级结果是其最重要的依据。国际上著名信用评级公司——标准普尔评级公司和穆迪投资服务公司的每一项评级结果都直接影响了国际资本市场的投资决策。作为会计师事务所,在企业债券发行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是核查审计发行人的财务状况,让投资者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律师事务所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企业债券发行章程作为一种契约,是一种法律文件,其是否合法,需要由律师把关。投资银行作为企业债券的承销机构,其主要工作任务是将企业债券发行出去,并且代理发行人兑付企业债券本息。
7.增强企业债券的流动性,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
活跃企业债券的流动性是发展企业债券市场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增强其流通性,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第一,大量引入专门从事债券投资的机构投资者,包括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和其他社会法人。第二,逐步放宽在交易所上市的条件,降低交易成本。目前在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债券的信用等级都是AAA级,且都是中央企业债券。为了扩大上市的债券规模,可以把企业债券的信用等级适当放宽到AA级,上市债券可以是地方企业债券,为了刺激交易,改变目前企业债券交易不活跃的状况,要适当降低债券交易的交易费用。上证所2003年已经降低了企业债券的佣金和交易经手费。第三,应考虑建立企业债券的场外交易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具有门槛低、交易成本低的优势,针对目前我国企业债券流通市场只局限于交易所市场的现状,我们建议可以参照发达国家的做法,设立场外交易市场,考虑以省、区为范围建立企业债券柜台交易,并把这一交易纳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使银行间债券OTC业务一般不对个人投资者,为解决这一问题,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有银行间债券会员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进行委托代理。第四,增加企业债券回购交易,使交易方式不只局限于现券交易。例如,2003年初,上证所在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评估市场风险的基础上,增开7天以下的短期企业债券回购品种,作为发展企业债券市场的一项重要措施。第五,发展债券基金。债券基金应当成为非金融企业和个人间接投资债券的主要渠道。设立债券基金有利于吸引资本向债券市场流动,增加各类债券的发行量,刺激债券市场的发展,有助于提高债券市场流动性。第六,建立做市商制度。在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对于提高市场流动性,推进市场化进程是十分有益的。在做市商制度下,由于做市商对市场信息的了解程度远远胜过普通投资者,他们对包括公司的各种信息来源进行各方面的汇总分析之后进行做市,并承担相应的市场风险以及公司风险,这样有利于增强市场投资的信心。美国垃圾债券市场(由于无等级或等级不高而难以在市场流通的低等级债券)发展历史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正是米尔肯敢于对垃圾债券进行做市,从而创造出一个独立于美国传统债券交易市场之外的“垃圾债券”市场,并由此衍生出包括“杠杆收购”等方式在内的一系列全新的资本市场运用模式。与做市商制度推出相配套的是,推行开放式债券回购,以全面提升企业债券流动性。 (来源:《中国证券期货》2005年第1/2期)

⑺ 什么是中国债券市场

《中国债券市场:30年改革与发展》从发展与演变、市场结构、市场运行机制、亟待解决的问题等四个方面,对中国债券市场30年的改革和发展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和分析。第一篇发展与演变,较为全面介绍了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历程,揭示了市场的发展特征;第二篇市场结构,深入分析了当前中国债券市场的组织结构、参与者结构、产品结构、工具结构和监管体制;第三篇市场运行机制,详细介绍了中国债券市场的债券发行审批机制、市场监督机制、定价机制、登记托管机制、交易机制和清算结算机制的情况;第四篇亟待解决的问题,对当前发展债券市场迫切需要解决的破产偿债机制问题、托管清算和结算制度问题以及市场监管体制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作为一本研究性的著作,《中国债券市场:30年改革与发展》不只是简单介绍我国债券市场发展历程和运行状况,而是致力于对我国债券市场改革和发展过程的思考和分析,以及对发展过程中所面临问题的研究和探讨。此外,在研究我国债券市场的同时,《中国债券市场:30年改革与发展》分专题介绍了国外债券市场的一些情况,包括场外债券市场结构和监管模式、国际债券市场的登记托管结算体系等,以便读者进行国际比较,并为进一步发展我国债券市场提供可借鉴的思路。

⑻ 为什么我国的债券市场规模不如股票市场的规模

企业债券和股票一样是资本市场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市场结构要求包括企业债券在内的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共同协调发展,这既有利于金融领域的改革,社会信用的优化,同时又是企业多渠道、低成本筹集资金的市场基础。

现阶段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存在着以下主要问题:
①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小,满足不了投融资需求,结构不合理。由于我国目前企业债券的发债及拟发债企业主要集中分布在交通运输、电力、煤、制造业等具有相对垄断地位的基础性行业,而且主要属于特大型企业,覆盖的范围很小,加上发行额度的限制,企业债券发行的规模很小。债券市场交易品种少、期限不合理、无法满足投资者的多样化需求一直是困扰债市的一个突出问题。我国债券市场发行的多为固定利率担保普通债券,可转换债券、无担保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出现较晚,发行量较少。
②企业债券品种少,结构单一。在企业债券市场,目前市场交易的品种只有按年付息和到期付息两种,与股票市场相比,就显得品种单调。债券品种的单一,不仅难以满足各类投资者的不同需要,限制了企业债券二级市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而且也使发行企业没有过多的选择余地,不能根据具体的资金需求特点设计合适的发行品种。
③企业债券发行市场具有明显的管制特征。在发行环节,债券发行实行实质性审批,难以采用法律、法规许可之外的金融工具,从而债券品种的创新受到极大限制。同时,债券价格、证券经营机构的行为、发行对象和发行区域等也都受到管制。
④企业债券流通性差。相对于发行市场而言,我国企业债券的流通市场则严重滞后,缺乏统一、有效的流通市场。债券市场的流动性是指在尽可能不改变价格的迅速买卖债券的能力。流动性是衡量一个市场成熟重要标志。债券市场流动性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发债融资能力和筹资成本,也关系着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保持市场充分的流动性有助于增强市场的稳定和增强市场参与者,对市场稳定的信心。长期以来,阻碍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的重大障碍是市场分割流动性不足变现能力弱的问题。原因:过严的管制,严格的审批制度,导致了企业债卷的发行规模小,直接影响了企业债卷市场的发展。同时,在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承受能力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也不利于投资者拓展投资渠道,规避投资风险;中介机构存在缺陷。企业债券的发行和流通,离不开中介机构的参与。中介机构本身的独立性、客观公正性以及投资者对中介机构的认可程度等等都会影响企业债券的发行与流通。而我国的中介机构曾受计划经济限制,在我国发展的历史不长,并很多都是从政府机构中脱胎、衍生而来,从而导致了它们在业务内容、人际关系等方面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就严重影响了其本身的独立性和客观公正性,使得潜在的企业债券投资者望而却步。

5)多头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债券市场现有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公司债,分属四个不同的监管机构监管。国债一级市场由财政部管理,二级市场一部分由证监会管理(交易所部分),一部分由人民银行管理(银行间市场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由人民银行管理。发改委管企业债,证监会管公司债,不同的债券在审核程序、发行程序、发行标准和规模、信息披露等各个环节中监管宽严不一,不利于债券市场的快速协调发展。目前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制具有鲜明的行政色彩,由于严格的发行限制、复杂缓慢的行政审批制度以及须主要银行提供信用担保、发债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40%等要求,严重阻碍了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

6)公司债券融资额远小于股权融资额债券融资额在我国债券市场总体发展不足的情况下,企业债券发行量在债券发行总量中又只占很小的比例。近年来,我国国债和金融债的发行量都在不断增加,国债年发行额从上世纪90年代初的197. 23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2996亿元,金融债也从最初的不到100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5852亿元。但与国债和金融债发行额的快速增长相比,企业债券发展相对滞缓。从1990年到2005年企业债券发行量从100多亿变到650亿,仅增长了500多亿,而且其间发展极不稳定。虽然我国从1998年以来发行了多只“企业债券”,但是这些企业是属于政府分支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并且有财政性资金提供担保,所以这些债券本质上是属于中央政府机构债券,而它们却占我国企业债券发行额的40%以上。所以,从本质上看,企业债券总的发行量相对来说是很小的。
与国债和股票交易市场相比,我国公司债券交易市场的交易量在二级市场明显偏低。2001年沪深两市共有15只公司债券,总市值约300亿元,每天的交易量只有几十万元。即使在2001年债券市场行情较好的情况下,公司债券的换手率仅为0.23,而交易所国债市场的换手率为2.1,A股市场(上海交易所)的换手率为192。可见,投资者对公司债券投资需求远不如市场中的其他交易品种。无论从一级市场的筹资额度还是从二级市场的交易量状况,都可明显地看出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明显存在着股市强、债市弱,国债强、公司债弱”的特征。这与我国快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不适应的,与我国日益增长的企业融资需求也是不配套的。我国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缓慢,已经成为一种很不正常的现象。

7、企业债券市场信用评级制度的缺陷。目前我国信用评级由于存在着许多问题,并没有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信用评级机构缺乏一定的公正性。在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企业债券进行信用评级的都是独立的信用评级机构。但在我国,企业债券信用评级机构大都是政府部门或人民银行的附属机构。信用评级机构缺乏权威的评级技术。与成熟市场相比,我国的信用评级机构在评估技术和经验上,也存在一定的差距,从而导致所评出的信用级别的权威性较小。(1)缺乏高信誉的评级机构,评级市场尚未步入良性循环。2)债券评级需求不足,信用评级的地位难以确立。3)外部环境不佳,限制了信用评级的发展。

8、中国处于经济转轨时期,这使得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出现了问题。
指标配额目前我国对于企业债券的发行实行的是额度管理的审批模式。在对企业债的发行额度进行行政分配时,往往按“济贫”原则,把企业债额度分配给有困难、质量较差的企业,而并非进行资金的优化配置。
发行利率管制根据我国证券法规定,企业发行债券采用的收益率不可高过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40%。这样的定价既不能有效反映风险状况,也使债券的发行方和购买方无法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
强制担保既然债券发行是计划分配的、价格是管制的,没有充分的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又是面对大量散户来发行,自然就需要银行担保,这就使得债券的发行不是自由化的。

违约处理我国对发行企业的违约行为通常也不是通过市场约束原则来解决,而是出于保持社会稳定的目的,通过行政干预,要求销商后续发行。这样,发行企业的违约责任就转嫁给了承销商,使得承销商面对的压力极大。所以,就不能良好的规范发行企业的一些行为。

9、缺乏良好的法律环境和税收政策

1)目前的法律架构不利于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与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直接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存在着模糊,冲突或限制市场发展的因素。
(2)较高的税负影响了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基金和国债由于利息免税,成为人们优选的长期持有的品种。因此,从税收角度看,公司债券在各种金融产品中并不占有优势,而处于相对劣势。

10、基础设施不配套
(1)登记结算系统不统一,公司债券的登记结算系统分割为两部分:发行(包括未上市流通)部分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上市流通部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沪分公司。
(2)转让交易系统不完善,证券交易所是我国公司债券交易的惟一合法场所,而交易所的报单驱动撮合交易机制难以满足大宗非连续性交易需求,因此使交易所公司债券交易清淡,大资金无法进出。

企业债券的固有特征和现有市场的不成熟性
首先,企业债券的固有特征和交易所过高的交易成本影响其上市交易。由于发行人利用债券方式融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因此出现单只企业债券在发行金额、期限、票面利率、信用等级、赎回与回售、担保方式、发行对象等发行条件上的巨大差异,而交易所证券交易品种一般具有设计标准化的要求。因此,就企业债券整体而言并不适合交易所的上市机制,只有少数具有市场指示意义的品种才采取交易所交易方式,而更多的品种则应在场外市场交易。其次,债券具有低风险固定收益的特性,投机性较小,企业债券购买者一般做长期投资性持有,这样也会导致债券交易的非连续性,使得有价无市成为企业债券市场的正常现象。另一方面,债券投资又具有现金管理的作用,债券交易通常也就表现出大宗批发交易的特征,因此交易所的撮合交易机制难以满足企业债券的大宗非连续性交易。
再次,从现有企业债券市场管理体制看,发行和流通分裂为两个系统(发行系统由国家计划部门管理,交易所上市系统归中国证监会管理),由于两个系统管理体制的差异和衔接的困难,企业债券发行和上市不能形成连贯的机制,这也是造成企业债券流通不畅的重要原因。

社会横向信用体系缺失
经过长期的制度演进,我国形成了一种计划经济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纵向的社会信用体系(所谓纵向的社会信用体系,简而言之就是下级对上级、地方对中央、个人对集体的信任这样一种信用体系)。而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横向信用体系(所谓横向的社会信用体系,简单说就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相互信任这样一种信用关系所形成的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形成。依赖这种纵向信用体系,国有银行能够大量吸收社会储蓄,同时,这些储蓄又因为这种依托于国家信誉的纵向信用,转换成为国债资金、银行贷
款、股市资金等,从而构成对国有经济的金融支持,防止了国有经济比重的过快下滑。

二、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外部瓶颈
1、政府对企业债券市场的限制过多
第一,政府对企业债券的发行额度实行总量和结构控制。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发行债券是企业进行直接融资的常用手段,一般只要符合发债条件的公司都可申请发行,没有额度限制。

第二,政府采用行政方法对企业债券进行定价,使企业债券发行价格缺乏弹性。企业债券的发行价格与其利率密切相关。

第三,政府实行优先发展股票、国债的倾斜政策。政府发展证券市场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优化资源配置,二是对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推动经济体制改革。在二者不可兼顾的情况下,通常选择后者。因此股票市场的发展得到
了更多的支持,而忽视了企业债券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

2、缺乏权威的债券评级机构

成熟的证券市场上企业债券规模大的一个原因在于有权威的评级机构对各种债券进行评级,从而使投资者能够识别其风险和收益,以便进行选择,对发行者和承销商来说也便于销售。我国《公司法》虽然对企业债券的发行提出了较为严格的条件,但离国际通用的债券发行基准还有一定差距。

3、担保机制不完善
企业债券发行的根本风险在于企业效益的不确定性。因此债券担保是影响企业债券发行的一个关键因素,有效的担保不仅可以使企业债券得以顺利发行,还会降低企业债券的兑付风险。但实际上,一些担保单位不具备《担保法》规定的担保资格或不愿意承担担保责任,使企业债券的担保常常流于形式,一旦企业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政府往往采取行政手段要求承销商垫付资金或用财政资金来解决。
4、信息披露制度没有很好地建立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规定“公司与资信评级机构应当约定,在债券有效存续期间,资信评级机构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但对披露的内容、格式、时间和真实性没有明确要求,中报、年报以及重大事项等信息
持续性披露制度尚未建立,证券经营机构的经营与资信状况也缺乏有效的公开披露渠道,使投资者对购买企业债券疑虑重重。
5、缺乏给企业债券定价的基准利率
从国际证券市场来看,一般将国债的收益率视为企业债券定价的基准利率,因为国债风险低,安全性高,流通性好,变现能力强,且期限品种多,证券市场的参与者一般都以其利率为市场利率的基准。而我国国债市场不发达,在整个证券市场上没有一个基准利率,给企业债券的定价带来了困难,使企业债券利率很难对投资者产生吸引力。

⑼ 我国现行阶段债券市场的发行制度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企业债券发行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重点企业债券和国家债券发行须经国务院批准。通常企业债券采取自办发行或者委托有关金融机构代办发行的方式,重点企业债券和国家债券采取银行代理发行的,由国家承担发行风险。
国家债券采取分配认购方式,或者向单位分配认购任务,或由个人自愿认购。1991年国库券的发行开始部分试行由银团包销发行的办法。
企业债券和金融债券一般采用自愿认购的方式。
除贴现金融债券和企业短期融资券的一部分采取折价发行方式外,其他各种债券均采取平价发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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