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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21-03-22 08:32:02

保险公司人伤理赔岗位是什么

保险公司人伤理赔岗位是保险理赔员。

保险理赔员主要工作内容:

1、在接到查勘定损通知后,组织客户及有关人员,现场调查取证,核定保险事故的损失;

2、接见客户,检查确定财产权利的有效性,查找警察和医院记录,确定责任;

3、调查取证,收集、整理并审核查勘定损资料等工作;

4、检查索赔形式和其他记录确定承保范围,对职责范围内所有赔案、代理算赔案进行赔款理算;

5、向客户及代理人合理地解释理赔结论,处理客户反馈的有关查勘定损意见和理赔意见;

6、理赔文件整理归档,建立、维护理赔业务数据库和客户风险档案,分析客户风险分布状况,提出风险管理对策,确保理赔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

7、研究理赔有关政策、管理制度和实务流程,提出拟定以及修改意见,不断提高赔付的质量和效率。

(1)保险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扩展阅读:

保险理赔员

1、职业要求

(1)教育培训:

保险、法律、会计、金融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工作经验:

2年以上从事保险理赔或保险业务工作实际经验,拥有保险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2、薪资待遇

全国保险理赔员的平均年薪为3.6万元,上海、深圳、广州等一线城市理赔员的年薪可达到7-8万元左右。其中,欧美外商独资企业提供的薪酬可达平均薪酬的1.3倍。理赔员薪酬与工作年限挂钩,从业时间越长收入越高。

3、发展路径

保险理赔员一般分为保险人直接理赔与保险代理人理赔两种。而在财产与责任保险中,理赔员主要有理赔代理人、公司理赔员、独立理赔员和公众理赔员等。

根据目前不同行业的现状和发展状况来看,汽车及医疗理赔方面的人才需求量最大。

保险理赔员可以晋升为理赔部经理、客服部主任等上级职务,或是平调到保险公司的其它部门或者晋升至更高级的行政管理职位。除此之外,良好的素质让他们还可向理财规划师、注册会计师等方向发展。

保险理赔员到岗前一般需要在柜面或相关服务岗位实习半年左右,从事理赔工作后依照具体环节分为接报案、初审、处理(理算)、调查和后期审核等环节。

2011年起各家保险公司对理赔员的招聘主要采用公开招募和大学生集中招聘,就业前一般不需要特殊的职业证书。在基层从事理赔柜面岗位2年以上的可以申请各公司内部组织的两核人员专业资格考试,通过后获取初级核赔员资格。4年后可申请中级核赔师(纳入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体系)。高级核赔师原则上需要报请总公司一级审批。

从2012年保险公司组织专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数字和2009年考试通过人员数字来看,目前无资格证书的主要是市级以下单位工作,日常与客户接触较多,从事工作全面但专业性稍差。

初级核赔员多数工作在4年以上,一般在第5年会调入上级单位从事具体岗位任职。一般各地市级均有中级核赔师任职,主要从事案件审批核定工作。高级核赔师相对较难获取,部分省直辖市仅个位数,多从事业务主管和后台审批工作。

Ⅱ 保险公司业务管理部负责人主要是做什么工作

银保部是保险公司开发的理财产品专门针对银行这个平台的,利用银行销售自己的理财产品。

Ⅲ 保险公司的业务经理是做什么的

你好,首先要跟你讲明的是这个肯定是要做业务的。其次,经理分2种,如果是业务经理,还是以做业务为主。如果是营业部经理,主要就是走组织发展,也就是靠团队来获得收入。

Ⅳ 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有哪些

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工作。
二、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三、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经费。
四、审定新的建设项目(包括挖潜、革新、改造项目)等,应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产的“三同时”规定。
五、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六、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进厂后组织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八、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报告安全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条、企业业主或总经理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负总的责任。
第二条、主管生产的副职对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责直接责任。
第三条、公司主管职协助总经理建立、实施、保持并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
第四条、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负总的责任。
第五条、企业机关各职能处室,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负责。
安全生产职责
一、积极落实本单位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制度,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柄备安全管理人员。自觉接受政府及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
二、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应急照明灯具、各种消防标志齐全并符合要求,疏散通道畅通。确保安全资金的投入,满足消防安全的需要;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三、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知识、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业务技能。使从业人员做到“四懂四会”,能够果断、正确的处置各处突发事件。
四、对重大危险源和易发事故的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测、监控;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应急措施,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2篇: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管理职责
1、 公司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 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4、 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亲自主持并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计划。
5、 检查并考核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 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7、 主持召开公司安委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书村网 www.shucunwang.com )
8、 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坚持发生事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制度。
9、 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经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3篇: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则。组织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企业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
二、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网络,配足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制定、审定并签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生产中的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四、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消除职业危害,保障员工健康。
五、主持召开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新情况、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新问题和重大问题。
六、督促、检查副总及所属下级各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审定安全生产奖惩事项。
七、组织开展风险评价工作,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必要时亲自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八、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实施安全文化建设。
九、大力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

Ⅳ 保险公司车辆保险部门:项目经理,专职承保人员,专职理赔人员,服务监督员。他们的权限,和任务

你说的太笼统了,具体是哪级机构,总公司还是分支机构等,都不清楚。下面资料仅供参考。
一、 承保人概念、岗位职责及权限

第一条 承保人是公司专业技术系列中的业务技术系列职能,是指通过公司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的资格认定、从事业务管理工作的技术人员。承保人经公司总经理聘任后,在总经理授予的权限范围内行使管理职能。
承保人以其业务管理的专业技术区别于营销人员,以其业务管理职责区别于行政管理人员。
第二条 承保人在级别的具体称谓上,以“经理”两字替代,由低到高分六个等级,分别为:五级承保经理、四级承保经理、三级承保经理、二级承保经理、一级承保经理和高级承保经理。
第三条 各级承保人的职责为: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保监会关于财产保险的相关规定;
2、正确贯彻公司各项业务管理制度;
3、准确执行各项业务操作实务,控制经营风险;
4、恪尽职守,上级承保人有效实施对下级承保人的监督控制。
第四条 承保配置于总公司、分公司级机构及支公司(含办事处)、营业部的业务管理部门。各级机构的承保人岗位设置为:
1、总公司:
核保核赔岗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保险条款和公司业务制度的规定进行权限内的日常承保、理赔处理或审核,提供风险管理的专业服务,提交相关业务分析报告,负责制定并实施核保核赔实务;
承保人管理岗位:负责制定承保人管理制度,并按公司有关业务制度进行承保人岗位设置、权限制定、临时授权、日常业务考核等;
代理人管理岗位: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公司代理人管理制度,并监督、指导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负责所辖代理单位的资格初审和上报,组织代理人资格考试等;
条款费率管理岗位:负责新险的报备,并根据有关规定颁公司可经营险种的条款、费率等;
新险开发岗位:系统内新险的研制、开发与市场推广;
业务组织与协调岗位:组织协调系统内日常营销活动,研究和推进营销管理及客户服务模式的改革和创新;
大项目管理岗位:重大承保项目和组织协调和技术支持,异地承保项目的开发和管理;
单证和业务用章管理岗位:负责保险业务单证的设计印刷、号码发放及使用登记,保险业务用章的刻制、使用、保管及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与监督落实;
临分承保岗位:用监分的再保形式将合约以外的业务进行分保;
合约管理岗位:再保合约的新签、续保;
账单管理岗位;法定再保、合约再保、监分再保的账单制作、报表统计;
业务统计岗位:汇总各分支机构业务统计数据,编制各类业务统计报表;
业务分析岗位:对各种业务进行科学分析,提供相应的分析报告;
业务稽核岗位:对业务经营过程进行全方位的审计、稽核;
内勤管理岗位:负责制定内勤管理制度及对业务内勤的管理。
2、分公司级机构:
核保核赔岗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保险条款和公司业务制度的规定进行权限内的日常承保、理赔处理或审核,提供风险管理的专业服务,提交相关业务分析报告,提出相关核保核赔实务的修订意见;
代理人管理岗位:建立代理人档案库,进行代理业务日常管理,贯彻、落实相关管理制度;
条款费率管理岗位:贯彻、落实相关的管理制度;
新险开发岗位:新险的市场调研、信息收集、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业务组织与协调岗位:协调各相关业务部门关系,推动业务发展;
单证和业务用章管理岗位:建立单证保管实物库,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内勤管理岗位:执行公司相关的管理制度,负责业务内勤的日常管理;
业务内勤岗位:承保业务中投保单复核、业务权限复核,保险单、批改申请、批单、保费收据的打印和初审,财务交接等;理赔业务的抄单、立案、业务权限复核、结案登记、统计、归档等;各类单证的领用、登记、使用、回收、保管等;业务统计;下发文件及各类业务资料的登记、传阅、保管工作。
3、中心支公司、营业部:
核保核赔岗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保险条款和公司业务制度的规定进行权限内的日常承保、理赔处理或审核,提供风险管理的专业服务,提交相关业务分析报告,提出相关核保核赔实务的修订意见;
代理人管理岗位:建立代理人档案库,进行代理业务日常管理,贯彻、落实相关管理制度;
业务内勤岗位:承保业务中投保单复核、业务权限复核,保险单、批改申请、批单、保费收据的打印和初审,财务交接等;理赔业务的抄单、立案、业务权限复核、结案登记、统计、归档等;各类单证的领用、登记、使用、回收、保管等;业务统计;下发文件及各类业务资料的登记、传阅、保管工作。
公司可根据具体经营情况的变化,经总经理批准,对各级机构的岗位设置进行适当调整。
第五条 根据岗位职责的需要,公司总经理授予承保人一定的业务权限,使承保人可在其业务权限范围内独立地处理业务。业务权限分五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五级业务权限、四级业务权限、三级业务权限、二级业务权限和一级业务权限。
第六条 业务权限主要包括承保权限、理赔权限和其他业务管理权限。
1、各级承保权限按险种列明了承保人处理承保业务的最高保险金额/赔偿限额和保险费率浮动上限。
2、各级理赔权限按险种列明了承保人处理理赔业务的最高赔偿或给付金额。
3、附加险的选择权限。附加险的承保必须按“附加险选择权限”实行。“附加险选择权限”是指决定承保该附加险,承保人应具备的精力权限最低等级。
4、所有拒赔和通融赔付案件必须上报总公司,由业务管理部门的二级承保审核,并报一级承保人审批,必要时由保险业务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
5、总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和各级机构的代理人管理、单证和业务用章管理、业务统计、业务分析及内勤管理等项工作由总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和该机构最高级别的承保人按公司有关规定审核决定。
第七条 承保权限、理赔权限和附加险选择权限原则上由总公司保险业务管理委员会每年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并于年内第一季度下发。
第八条 岗位职责中浦各级业务管理部门的其他业务管理权限由公司最高级别承保人根据有关部门职责予以授权。

二、 承保人的资格认定、评审、聘任及处分

第九条 公司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负责认定、评审公司各级承保人的技术职务资格等级。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受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委托、负责日常资格认定工作及评审时的各项具体工作。取得承保人资格的人员可聘任为相应的各级承保经理,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承办聘任、解聘、处分等工作。
第十条 资格认定是公司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标准,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前,直接确定员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一种方式。公司员工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根据标准先行为五、四、三级承保经理资格。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五级承保经理资格:
1、具有国家人事部认可的中级技术职称的;
2、具有研究生学历的;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参加工作满6年的;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保险业务工作8年以上的。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四级承保经理资格:
1、具有国家人事部认可的副高级技术职称的;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
3、具有研究生学历,参加工作满6年的;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保险业务工作15年以上的;
5、担任同行业分公司部门级以上的领导职务的。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三级承保经理资格:
1、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后工作满三年的;
3、担任同行业分公司级以上的领导职务的。
第十四条 特殊情况,经总公司业务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可适当放宽有关申报条件。
第十五条 各级承保经理资格评审的申报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条件及评审程序由总公司业务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确定。
各分支机构核保核赔岗位人员的配置以“少而精”为原则,应根据岗位职责、业务量大小合理配置,实行集中管理。在开业前确定本机构核保核赔岗位人员及权限,填写《承保人权限申报表》上报总公司业务管理中心。经审核同意,有关人员可开业时取得授权。
每年年底之前,各机构确定下年度核保核赔岗位人员名单后,须填写《承保人权限申报表》,上报总公司业务管理中心。保险业务管理委员会根据各机构岗位职责的需要及上年度承保人考核情况,授予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人员相应的业务权限,于次年初以文件形式下发。取得授权的人员在授予的权限范围内履行职责。
第十六条 取得承保人资格的人员可由总经理聘任为相应各级承保经理。聘任(含续聘)工作每年根据各业务管理部门的岗位设置需要和年度业务考核开展。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职数需要,对承保人的聘任也可采取高职低聘的方式。但不可低职高聘。
第十七条 取得业务权限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承保人制度》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承保人职责,为经手的所有业务负责。承保人聘任期间,如违反规定擅自越权处理业务,将视其情节轻重、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及经济损失程度,根据公司规定分别予以通报批评、降级、取消权限、解聘、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予以解聘。
第十九条 离司人员自离司之日起自动解聘并取消任职资格。

三、承保人业务处理规定

第二十条 承保人在其所属机构/部门(下称“本单位”)内,可按其业务独立处理各项业务。本单位的各项业务由最低等级业务权限的承保人核准。如果超出此级承保人业务权限,则向本单位高一级业务权限的承保人上报。如果超出本单位最高承保人的业务权限,则向上一级机构上报,以此类推。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若有若干同一等级业务权限的承保人,其相互关系为:
1、分管险种的承保人核准该险种业务;
2、上报的业务请示必须由行政级别最高的承保人签署意见。
第二十二条 承保人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在业务处理中严格执行公司业务管理和业务操作的有关规定,对保险单、批单中的承保责任、保险标的、保险金额、费率、保险费等内容严格审核,对各类单证、登记簿和保险业务印章严格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处理赔案时,要注意现场查勘,注意定责定损的准确性,严禁虚假赔案和人情赔案。

四、授权范围、承保人权限委托与承保权限临时授权

第二十三条 授权范围
一总公司所有核保核赔岗位的人员,可根据业务需要取得保险业务管理委员会的相应授权。
二省级分公司可取得保险业务管理委员会授权的两核人员为:
1、总经理室:三级承保人业务权限1 人;
2、业务管理部门:四级承保人业务权限1至2人,五级承保人权限2至3人;
三中心支公司可取得保险业务管理委员会授权的两核人员为:
1、总经理室:四级承保人业务权限1 人;
2、业务管理部门:五级承保人权限1至2人;
四分公司直属的支公司可取得保险业务管理委员会授权的两核人员为:
1、经理室:四级或五级承保人业务权限1 人;
2、业务管理部门:五级承保人权限1人。
第二十四条 承保人因帮在某期间内不能履行其签发、核批职责时,须提议受托人(须熟悉此项业务、具有相应技术水平)在该期间内代其履行。委托申请、审批程序和注意事项规定如下:
1、委托人填写“业务工作委托申请表”,要求要素齐备,并加盖申请单位印章,经分公司级机构签章确认后,送交/传真至总公司业务管理部。
2、总公司业务管理部审批签章后,交申请表传真至申请单位,同时通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核心业务系统中设置受托人角色,期满后由人力资源部撤消受托人角色,并在申请表中作相应记录,申请表由业务管理部存档。
3、委托期限最长为一个月。如有需要,期满时可继续提出委托申请,手续同前。
4、承保人权限的委托必须发行上述程序,不得私自委托。
第二十五条 保险业务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 ,可临时授予某人权限,以满足工作岗位的需要。授予期限最短为三个月,最长为一年,并以业管委文件宣布。
第二十六条 授权期限最长为一年,至当年年底终止,次年考核后重新授权。无论何种原因调离核保核赔岗位的人员,其经过授权或委托取得的权限自行终止。
第二十七条 除取得授权的人员之外,各核保核赔岗位还可预留1至2名符合临时授权资格的两核人员。这些人员可在年初即获得授权,也可根据业务情况在需要时取得保险业务管理委员会临时授权,或经得授权的承保人办理委托手续取得相应的业务权限,以满足工作岗位的需要。

五、承保人管理

第二十八条 承保人接受总公司人事部门对其的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部门对其的技术管理。
第二十九条 总公司人事部门对承保人的管理职责:
1、建立承保人档案(包括承保人申报材料、聘任文件、考评材料、奖惩记录、承保人述职报告和业务管理部门提供的日常工作考核材料等);
2、制定承保人工资奖金标准;
3、承保资格的初审工作;
4、承保人资格考试命题和考务工作;
5、根据总经理授权对承保人进行岗位安排。
第三十条 总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对承保人的管理职责:
1、承保人岗位设置;
2、承保人业务权限及相关内容的确定和修改;
3、对承保人所授业务权限进行初审后交人事部门审定,并提交总经理授权;
4、承保人工作的日常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
定量考核包括:核保核赔数量、赔付率、业务差错量等。
定性考核包括:工作责任心情况、核保核赔的质量情况、业务制度执行情况、承保理赔各环节的差错性质、超权限业务上报情况和同事反映等。

Ⅵ 财产保险公司业务管理部负责人主要工作是做什么

有的公司分工很细,业务管理部的职能被削减了,广义的业务管理部只能包括:
1、核保、核赔:两核管理;
2、产品研发与管理;
3、销售推动与组织;
4、制度的建设与维护;
5、支公司与总公司联系的纽带;
6、业务分析总结与计划;
7、其他对业务机构的支持;
8、其他对总公司事务的传达与执行;

其中核保是最核心的工作,包括核保制度的制定,下级核保人的任命与管理,具体操作流程的监控,风险调查,风险评估,业务审核,大项目业务技术支持等。

Ⅶ 副总经理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1、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经营计划、业务发展计划。

2、协助总经理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3、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相关的管理、业务规范和制度。

4、协助总经理组织、监督公司各项规划和计划的实施。

5、协助总经理开展企业形象宣传活动。

6、协助总经理按时提交公司发展现状报告、发展计划报告。

7、协助总经理参与公司人才队伍的建设工作。

8、协助总经理对公司运作与各职能部门进行管理,协助监督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推行。

9、协助总经理推进公司企业文化的建设工作。

10、完成总经理临时下达的任务,对总经理负责。

(7)保险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扩展阅读

任职资格

1、教育背景:由各企业自行制定标准,通常需要有企业管理、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

2、培训经历:由各企业自行制定标准,通常需要接受过领导能力开发、战略管理、组织变革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经济法、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3、经验:由各企业自行制定标准,通常需要有8年以上工作经验,5年以上企业全面管理工作经验。

4、技能技巧:由各企业自行制定标准,通常需要熟悉企业业务和流程,在团队管理方面有极强的领导技巧和才能;熟悉企业全面运作,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以及很强的战略制定与实施能力,有广泛的客户资源和社会资源;良好的中英文写作、口语、阅读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态度:由各企业自行制定标准,通常需要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优秀的项目组织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严谨的策划组织能力及人事管理和沟通能力、商务谈判能力;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操守,有很强的感召力和凝聚力,责任心、事业心强。

Ⅷ 项目劳务管理员的岗位职责是什么

项目劳务管理员的岗位职责如下:
1、 项目部劳务管理员须持证上岗,并监督各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持证上岗。

2、 认真履行中科集团各项管理规定;在项目“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劳务群体性事件,维护各项稳定。

3、 领导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开展日常工作,负责或者监督劳务进出场及劳务用工管理。

4. 对劳务工作进展进行适时监督,对于不满足要求、或者懒惰散漫拖延工期这应按公司规定制度或者项目劳务制度实行相应的惩罚。

5、 对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各《劳务(专业)分包合同》进行项目部备案;劳务分包单位内部采用班组承包形式的,在班组进场3日内要求劳务分包单位提交《班组承包协议》,并在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备案。

6、 对劳务的身份、资格及工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备案,并全部签订用工合同全部交由项目部备案。

7、 《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监督劳务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将《劳务分包合同》、《农民工花名册》进行实名制备案,并要求其提供备案手续复印件(如身份证等),以落实实名制管理。

8、《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要求劳务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该分包劳务带班班长的《授权委托书》。

9、 每月25日前要求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提交真实、有效的劳务人员《花名册》、《工资表》、《考勤表》,并在项目部备案,并督促劳务打卡制的推行公式的实名打卡顺利进行,并上报到工程管理中心。

10、 每周五前要求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提交真实、有效的《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和新进场农民工《劳动合同》,并在项目部备案。

11、 每月25日前按公司要求,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向项目部、分公司报送当月《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报表》,然后交由建设集团。

12、 每月定期牵头召开施工项目劳务及规范用工月度工作例会,并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编制《会议纪要》,留存项目部备查。

13、 定期参与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工作;实时掌握《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定期监督劳务分包单位发放农民工工资,实现工资按合同实发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以保证工人用工稳定及避免工人群体闹事等。

14、对于由于公司原因造成农民工工资不能及时下发的,应及时与劳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交流,进行适当安抚,说明其原因以避免工人闹事。

15、 与各劳务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密切配合,开展项目劳务管理及纠纷排查各项工作;每月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提交“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上讨论。

16、 每月按计划的召开“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对于所遇到劳务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对有可能出现的劳务问题进行提出和有意识的去避免发生,并参与编制、实施劳务纠纷应急预案。

17、对于已经发生的劳务纠纷及时采取安抚或者其他有效手段进行调解,比如可以利用前期自己在工人们心中所取得的信谊进行适当调解,以免事情恶化。
任职要求:
此岗位人员具有一定的人力资源管理知识,必须熟悉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及相关劳动法规,具有优秀的外联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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